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及国家公务员局发布了关于公职人员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后工资待遇处理的通知。以下是主要内容:
1. 关于公职人员在面临强制措施和处罚期间的工资待遇处理: (一)当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或逮捕时,其工资停止发放,生活费按原基本工资的75%发放,不计入工龄。如果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检察院不起诉,法院无罪判决且没有受其他惩罚的,工资待遇将恢复,并补发停发的部分。 (二)如果公务员因刑事拘留或逮捕后处于逃避状态,其工资也将停发。 (三)公务员在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期间如果没有被开除,工资停止发放,同时按原基本工资的75%发放生活费,工龄也不计算。处分期满后根据具体处分情况决定工资待遇。 (四)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但尚未被解除的情况下,自法院判决生效日起,其工资将被取消。 (五)如果公务员在刑事处罚后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先的开除处分被撤销,自处分变更的下个月起恢复其工资待遇,补发停发的部分。 (六)如公务员在刑事处罚后原处分变更,则根据新处分确定工资待遇,自变更的下个月起生效,补发多减发的工资部分。
2. 关于退休人员受到处罚后的退休待遇处理: (一)退休后的公务员如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或逮捕期间,将停发退休金,并按基本退休金的75%发放生活费。若有无罪或不起诉的结果,将恢复退休金并补发停发部分。 (二)退休人员如因刑事拘留或逮捕逃避将停发退休金。 (三)在行政拘留期间退休金停止发放,期间按原退休金的75%发放生活费。期满后基本退休金将降低2%。 (四)退休期间被收容教育的,同样停发退休金,生活费按75%发放,并在期满后降低基本退休金12%。 (五)退休后如因刑事处罚被定为管制、拘役的,将停发退休金,生活费按60%发放,若刑罚完毕则降低基本退休金至40%。 (六)退休后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自判决生效起将取消退休金,刑罚执行完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单位酌情处理。 (七)若退休后因刑事处罚再审宣告无罪,且不追究政纪责任的,自宣告次月起恢复退休金,补发停发部分。 (八)如退休后再审宣告无罪但追究政纪责任的,将根据处分情况调整退休金,从结论作出次月起生效。
3. 其他规定: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单位工作人员需遵循本通知。 (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过去的规定如有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负责解释。
2026-09-29